- 索 引 号:SY6873616100201800020
- 主题分类:旧改征收\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发布机构:徐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 文 号:
- 名 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徐〕征地告[2018]第001号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徐〕征地告[2018]第001号
时间:2018-02-07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沪〔徐〕征地告[2018]第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7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7﹞79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康健街道340街坊1、2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桂林实业有限公司1475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755.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75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755.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徐〕拟征地告[2017]第005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华泾镇土地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8年 2月22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徐汇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4821818-6102 监督电话: 54851818-6131
联系人:乔文高 联系地址:龙吴路2433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