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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案未成年人搭建“阳光之家”

一起涉未成年人性侵案,受害女孩长久走不出阴霾,如何走进她的内心及时展开心理疏导?一起主观恶性较小的盗窃案,如何以教育为先,对涉罪男孩有效进行帮教?在徐汇区创建的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内,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匹配全程化的转介服务,这意味着,检察事务之外的一系列问题,都能在中心实现“对症下药”。

记者昨天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采访获悉,中心成立九个月,共开展法律援助30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74次,心理测试29人,社会调查50人,社会观护帮教13人,未成年人被害人心理疏导36人次,促成赔偿3人,经济救助21人,医疗救助6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市层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徐汇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季冬梅告诉记者,根据协议,区检察院将检察阶段需要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社会化支持的项目打包交由中心负责,再由中心按照不同项目内容与相关专业机构或单位签订单项服务协议,真正实现司法需求-中心转介-专业机构支持的工作模式。

“徐汇区作为上海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完善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也是改革试点的一个方面。”季冬梅坦言,在徐汇区探索的这种模式下,专业的人在做专业的事。“一方面,我们的检察官能从检察事务以外的工作中脱离,更好地集中精力办案。另一方面,帮教、社区矫正、心理疏导等第三方力量集合,可以更好地实现对症下药,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人的目的。”

记者获悉,中心自成立以来,区检察院积极将区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统一纳入到中心的服务对象中,中心共受理公安阶段的法律援助30人,合适成年人工作64次,社会调查30人,被害人心理疏导12次,法院阶段的合适成年人工作4次,判决后的社区矫正4人,在全市层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搭载“互联网+”,中心还将进一步升级,将区妇联、教育局、团区委、民政局等多部门纳入中心。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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