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居委会建立无违建创建信息员队伍,纳入网格管理,负责日常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二是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在违法建筑核实认定、违法经营行政审批及执法过程中的保障和治安维护中给予支持。对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垃圾即拆即清,拆后形成裸土的,及时补种绿化。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在街道、居委会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将无违建承诺纳入居民公约,引导全社区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区府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