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新修订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经营者年度薪酬发放办法,完成2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个人股股东盈余分配,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针对部分集体经济组织配合拆违造成经营性收入损失情况,细致开展排摸分析,妥善制定处置方案,既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又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深化“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对标全市督查考核要求,深入开展自查抽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集体资产管理效能。
(区委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