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走访公安分局、团区委、区青少年社工站等,调查排摸涉案未成年人数量和再次实施违法犯罪情况,建立公检信息通报机制,形成关于完善未成年人综合处遇措施的调研报告。二是依据所涉犯罪情节,建立健全多层次处遇体系,设置训诫、观护帮教、教育矫治等措施,规范建档、谈话、转介、回访工作流程。三是建立专业帮教队伍,注重亲情感化和思想引领,深入开展心理辅导、日记记录、社会实践等措施,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塑健康人格。
(区委办消息)